
在华泰人寿之《出国人员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合同》的保障期间内,路华救援向被保险人提供境外旅行救援服务。被保险人根据购买的《出国人员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类型获得不同的赠送服务,详见《服务范围和保障利益》表。
一、《服务范围和保障利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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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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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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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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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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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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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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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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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6小时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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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6小时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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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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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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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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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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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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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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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8小时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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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8小时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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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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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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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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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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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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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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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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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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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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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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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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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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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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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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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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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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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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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盗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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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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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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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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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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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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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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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单件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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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单件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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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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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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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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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证件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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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含补证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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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含补证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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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只含补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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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只含补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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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只含补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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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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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单件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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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单件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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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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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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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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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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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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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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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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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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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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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援助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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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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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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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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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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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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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称A款、B款、C款、D款、E款为《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国人员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0年3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之《出国人员综合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保险金额表》所载保险方案对应的赠送服务内容。
二、 服务内容及限额
1、 旅行延误: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若因恶劣天气、罢工、机械故障导致被保险人登乘公共交通工具延误连续超过6小时以上,路华救援将根据实际延误时数,向被保险人支付费用。每6小时支付人民币300元。最高给付额度见《服务范围和保障利益》表。
支付标准:需凭航空公司(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机构)的合法有效的正规延误证明获得此项下之补偿,同时应提供登机牌。被保险人需要填写救援费用申请书。
被保险人已经获得任何第三方之费用补偿,路华救援对于同一事件或同一损失,不再进行任何补偿。
2、 行李延误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若因恶劣天气、罢工、机械故障导致被保险人托运行李延误连续超过8小时以上,路华救援将根据实际延误时数,向被保险人支付费用,但最高给付额以被保险人实际购买生活必须品的发票金额为限。被保险人需提供延误期间的购买生活必须品的发票。每8小时支付人民币300元。最高给付额度见《服务范围和保障利益》表。
支付标准:需凭航空公司(或其他公共交通机构)开出的合法有效的正规延误证明获得此项下之补偿,同时应提供登机牌和行李牌。
被保险人已经获得任何第三方之费用补偿,路华救援对于同一事件或同一损失,不再进行任何补偿。
3、 旅程缩短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若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导致被保险人旅程提早结束,路华救援将赔偿该次旅行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最高给付额度见《服务范围和保障利益》表。
支付标准:(1)需凭航空公司、旅行社或其他旅行预订机构开出的证明获得此项下之补偿。
(2)同时,必须提供因旅程缩短产生的费用的原始发票。
被保险人已经获得任何第三方之费用补偿,路华救援对于同一事件或同一损失,不再进行任何补偿。
4、 旅程取消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若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导致被保险人旅程取消,路华救援将根据已预付而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向被保险人支付等额赔偿。最高给付额度见《服务范围和保障利益》表。
支付标准:(1)需凭航空公司、旅行社或其他旅行预订机构开出的证明获得此项下之补偿。
(2)同时,必须提供因旅程取消产生的费用的原始发票。
被保险人已经获得任何第三方之费用补偿,路华救援对于同一事件或同一损失,不再进行任何补偿。
5、 信用卡盗刷
若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由于银行卡失窃而造成非授权人非法使用持卡人失窃的银行卡或该银行卡内的资料,则路华救援向被保险人(须与持卡人为同一人)赔偿在该卡发行机构开立的账户项下直接因非法使用所发生的账款。最高给付额度见《服务范围和保障利益》表。
盗刷账款须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并于挂失失窃银行卡之前的48小时内发生,且被保险人须在发现银行卡失窃后立即挂失该银行卡。申请赔偿时需要出具事发地警方报案证明及发卡银行相关明细对账单及挂失证明。
6、 随身财产损失
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随身物品被盗窃或抢劫造成的损失,路华救援根据被保险人实际的财产损失,向被保险人支付等额赔偿。最高给付额度见《服务范围和保障利益》表。
支付标准:(1)需凭当地警方开具的被盗或被抢劫的证明获得此项下之补偿。(2)同时,需凭被保险人购买该件物品时的发票或类似发票之证明材料获得此项补偿。
7、 旅行证件遗失
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被抢劫、被盗窃或丢失其旅行证件,路华救援将协助补办,并支付被保险人补发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的费用。其中对《出国人员综合意外伤害保险》A款或B款的被保险人,路华救援可支付补办证件期间造成的酒店延住费用及从当前所在地前往使领馆所在地的交通费用。最高给付额度见《服务范围和保障利益》表。
支付标准:(1)需凭当地警方开具的遗失报案证明;(2)需凭事发地领事馆的补发证明为凭。(3)需提供证件重置费用发票;(4)需提供住宿费用发票;(5)需提供交通费用发票。
8、 家居保障
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其境内经常居住地因盗窃、火灾、水管破裂等造成的家居物品的损坏或损失,路华救援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向被保险人支付等额赔偿。最高给付额度见《服务范围和保障利益》表。
支付标准:(1)需凭常住地警方开具的证明获得此项下之补偿。(2)需凭被保险人购买该家居物品时的发票或类似发票之证明材料获得此项补偿。
9、 个人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身体或财物损失,而须向第三方支付赔偿金,路华救援将根据第三方的实际损失,向其支付等额赔偿。最高给付额度见《服务范围和保障利益》表。
支付标准:(1)需凭当地警方开具的证明获得此项下之补偿。(2)需提供第三方实际所损失的财物发票或类似发票之证明材料。(3)需提供第三方因意外事故而产生费用的原始发票。
注意事项:
路华救援补偿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期间内对于第三者产生的下述法律责任:1)致使第三者受伤或死亡;或2)致第三者的财产丢失或损坏。
给付范围:1)赔偿金;及2)取得路华救援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和开支。
不给付范围:
对于与下列情形有关的第三者责任,华泰人寿和路华救援不进行给付:
1)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雇员遭受意外伤害或不幸身故;或
2) 由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家庭或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拥有、控制的财产丢失或损坏;或
3) 被保险人拥有或占有的土地或建筑物(临时住所除外);或
4) 被保险人拥有或使用的机动车辆、水运工具、气垫船或飞行器;或
5) 被保险人的生意、职业或工作;或
6) 被保险人未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所引起的后果;或
7)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非法的、恶意的、故意的、蓄意的行为引起的后果;或
8) 传播任何疾病;或
9) 犯罪行为引起的法律方面的花费;或
10) 惩罚性损害赔偿、加重赔偿或惩戒性赔偿金;或
11) 被保险人未经路华救援同意自行承担的责任的行为;或
12) 在中国的有管辖权的法院中作出的、或者获得的一审裁决;或
13) 不论是否存在互惠条约,在中国大陆以外对裁决的强制执行。
三、 非服务情形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二、服务内容及限额”所列紧急救援服务项目的,华泰人寿不承担保险责任且路华救援不承担紧急救援服务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 战争、军事冲突、罢工、暴乱、武装冲突(不论是否正式宣战)、内战、内乱、政变、群众骚动、政治或行政干预、他国入侵、武装叛乱、化学污染;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未经援助机构的授权医生事先同意的转运、救护和治疗;
9. 常规、预防性、检查性、疗养性住院;
10.在旅行期间,违反医生建议而引起的任何后果;
11.被保险人参加职业运动或者任何危险性运动、活动,例如(但不限于)摩托
车运动、空中运动、带呼吸器的潜水运动、攀岩运动、任何形式的速度竞赛和其它任何竞赛等;
12.在(但不限于)建筑工地、矿场、油田或者石油及化学工业现场等地进行职业活动发生事故;
13.搜寻和营救行动造成的费用;
14.援助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可待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进行的非紧急治疗请求;
15.被保险人未经援助机构的授权医生许可使用任何剂量的药物、麻醉剂、或者
类似药物而造成不良后果产生的费用;
16.任何非紧急性住院或者已做住院安排,但援助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可以等到
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后再进行的住院;
17.被保险人已患有的,且在投保之前24个月内一直患有的疾病所产生的费用;
18.牙齿治疗、美容手术、外科整形或预防性手术等所有有关美容手术的一切费
用;
19.被保险人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购买残疾用具;
20.被保险人住院后使用任何不被当地国家医疗机构认可有治疗价值的医疗或者护理手段以及产品而发生的费用;
21.任何获取移植器官或者捐献器官所产生的费用;
22.任何精神的、心理障碍的治疗;
23.定期或者长期做透析的慢性或者晚期肾功能衰竭;
24.性传播疾病、器官移植(包括人造移植)、怀孕、分娩、流产、遗传疾病或者先天性疾病;
25.被保险人因任何疾病住院检查和治疗时间不足36小时的,华泰人寿和路华救援将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急救、转运费用;
26.在把被保险人因病情需要转运到邻近国家的情况下,如果由于办理所需签证或者在取得该国家授权过程中出现延误,华泰人寿和路华救援本不承担责任;
27.被保险人在以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的国家和地区所发生的紧急救助、转运、治疗等援助行为所产生的费用;
亚洲:朝鲜,阿富汗,伊拉克,以色列、巴勒斯坦、约旦、叙利亚、科科斯群岛(澳),东帝汶。
非洲:除南非、埃及、摩洛哥、突尼斯和象牙海岸之外的所有国家和地区。
大洋洲:美属萨摩亚群岛,布维岛,圣诞岛,诺福克岛(澳),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瑙鲁,纽埃岛,帕劳群岛,皮特凯恩群岛(英),所罗门群岛,南乔治亚和南桑威治,托客劳群岛,图瓦卢,美属群岛,瓦努阿图,沃利斯和富纳群岛、大溪地。
南极洲:南极洲。
被保险人的国籍所在国(或地区)
香港(仅针对香港地区的被保险人)、澳门(仅针对澳门地区的被保险人)、台湾(仅针对台湾地区的被保险人)
28.任何以海外求医为目的的海外旅行。
29.被保险人已经获得任何第三方之费用补偿,路华救援对于同一事件或同一损失,不再进行任何补偿。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将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将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四、援助费申请时效
1、 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回国后60天内向路华救援提供救援费用申请所需材料,如确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1年,但需获得路华救援以邮件或传真形式的书面许可。
2、 被保险人自事发当日起2年内不向路华救援申请支付援助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说明:以上所有内容不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